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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“组合贷”这个名词,很多朋友都不是很了解。其实“组合贷”就是指符合某银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,缴纳了住房公积金之后,在购房时还可以申请办理商业银行贷款。
比如王先生在上海欲贷款购买一套价值200万人民币的商品房,其首付为总金额的3成,即60万元人民币,剩下的140万元人民币需要贷款,而上海市目前规定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人民币,那么剩下的60万元就需要通过商业银行贷款来申请解决了。这种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就是“组合贷”了。那么上海“组合贷”是如何申请的呢?
据小编了解,凡是打算申请“组合贷”的上海职工,需要按照下列步骤办理:
第一、申请者直接登录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,注册后按规定填写相关申请资料;然后同时向打算申请的商业银行贷款上报申请材料,等待二者的审批;
第二、在签正式合同时,借款人需分别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签订《借款合同》,并办理公证手续;
第三、贷款者在还款时,借款人应同时在还款转帐卡和银行存折上存款,分别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。
通过小编的介绍,大家对于“组合贷”是不是也有了一些了解了呢?希望小编的介绍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。
以上就是关于浅析上海申请“组合贷”的方法的全部内容,感谢您的阅读,更多相关内容就上聚融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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